9月22日有媒體報道稱網絡上流傳中國紅十字會通過將無償獻血賣給醫院獲利39.95億元,對此,中國紅十字會表示,該言論嚴重失實,紅會只參與無償獻血的宣傳、動員和表彰工作,在無償獻血中不收取任何費用,對於血液的採集、化驗、保存和使用等工作均不由紅十字會負責,全國各級血液中心和血站也均不隸屬於紅十字會。(綜合9月23日《京華時報》《北京青年報》)
  其實,對血站“白拿”志願者的血,然後高價轉賣給醫院的質疑並非一朝一夕。對此,與之關聯的紅十字會卻推得一干二凈,堅稱只負責發動宣傳“義務獻血”以及表彰,對血站並無管轄權,故而對其“倒賣”之事不甚了了。但無疑各地血站都是打著紅十字會的旗號採血,志願者也是衝著這一點無償獻血的。公眾善心善為並未真的“普渡眾生”,倒是讓血站及相關醫療部門賺得滿缽滿罐,這讓公眾情何以堪?
  紅十字會標榜“只是幫著吆喝”,言下之意就是,沒有參與運作更沒有從中獲利。這確實秉承了紅十字會“無私奉獻”宗旨,但這豈不是“羊肉沒吃著空惹一身膻”?而更令人納悶的是,受了這麼大委屈,紅十字會竟然無怨無悔“忍辱負重”?個中原因值得把玩回味。當然,這是紅十字會的自證清白,真實情況又是怎樣,則要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血站及血液中心,自然也不會輕易出賣這個一直罩著它的紅十字會的,因為離開了這張王牌,血站就會寸步難行,想白拿志願者的血門兒也沒有。從這個角度講,吆喝得口乾舌燥的紅十字會,也該能分上一杯羹,否則,血站這“乾兒子”也就太不仗義太不近人情了。
  血站隸屬衛計委,或許並不謬。但事實是,衛計委是沒有鼓動“義務獻血”的職能與權限的,也就是說,這個“親娘”還得勾搭上紅十字會這個“乾老子”,血站才能名正言順“白拿”志願者的血,這是個不容迴避的現實。可見,在這個過程中,紅十字會扮演了極其重要的角色,因此光有其自我辯白是很難令人信服的。退一萬步講,紅十字會與血戰沒有隸屬關係,也確實沒從中獲得好處,但並不意味著紅十字會可以聽之任之,由著血站的性子來,販賣無償獲得的血液,否則,就有助紂為虐、為虎作倀之嫌。也就是說,紅十字會不僅要對無償獻血進行宣傳、動員和表彰,而且還要對血液的使用進行跟蹤,堅決杜絕有部門從中大把撈取油水。
  從民眾的無償鮮血到高價銷售,這樣的“轉身”於情於理於法都難以站得住腳,也很難說得過去。民眾義務獻血獻出的也是一份份愛心,幫助的是一個個需要幫助的人,這不容買賣與商品化。除了可適當收取一些因採集、製作以及運輸而產生的費用外,不得加價銷售,這應是一條基本準則,否則,人們的愛心就會因此大打折扣。而高價銷售則更是有悖常理,這無異於趁火打劫、挾屍要價,完全將公眾的愛心當作其獲取利益的資本,這是何等不堪?而且,根據《獻血法》規定,“無償獻血的血液必須用於臨床,不得買賣”。從這個角度講,高價出售志願者血液是一種違法行為,應引起相關部門的高度警覺與重視。
  毫無疑問,體制不順、管理短板是高價銷售血液亂象橫生的癥結所在。關鍵是在管理上紅十字會不能袖手,不能將血液使用監管權拱手相讓,當然這需要更高層面進一步加以明確與理順,使得用血更加規範、合理。基本原則是,民眾的無償獻血絕不能被高價銷售,而且這需要儘快儘早落地,不能有絲毫猶豫、遲疑,因為這事關社會的公平正義,不容漠視與踐踏。將之做好做到位,善莫大焉!
  文/崔恆清
  
  (辣味時評,一掃就行!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  (原標題:紅會沒分得賣血的一杯羹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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