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上海9月16日電 (陳靜 富心振)有婦之夫欺騙未婚女子發生性關係,受傷害女子以該男子的行為嚴重侵犯了她的貞操權和健康權為由訴至法院。上海浦東新區法院16日透露,上海首例侵犯貞操權案在該院作出一審判決,李先生應向陳小姐書面賠禮道歉(內容須經法院審查),並賠償陳小姐精神損害撫慰金3萬元。
  2009年,時年30歲的陳小姐通過世紀佳緣交友網站認識了李先生,之後幾年僅是維持普通朋友關係。從2013年9月開始,陳小姐與李先生頻繁約會,雙方感情急劇升溫。李先生以各種方式熱烈地追求陳小姐,致使陳小姐認為李先生是一個處於單身狀態,無人照顧的單身漢。不久,李先生稱為了讓陳小姐去新加坡提前熟悉他的事業,共同到了新加坡考察,期間雙方發生了性關係,李先生並承諾會給陳小姐一個驚天動地的求婚。之後日子,雙方多次發生性關係。
  2013年12月開始,陳小姐與李先生的關係開始疏遠,李先生表示要中斷兩人的戀愛關係。2014年2月3日,陳小姐由於無法聯繫到李先生便撬門進入位於金橋的李先生家,正好撞到李先生及其妻子從斯裡蘭卡度假歸來,後李先生妻子告訴她,他倆已在2013年1月結婚,以前李先生已經離過一次婚了。此時,陳小姐才如夢初醒。2014年3月26日,受到情感傷害的陳小姐以李先生採取欺騙手段侵犯其貞操權和健康權為由向浦東新區法院提起訴訟。
  法庭上,陳小姐訴說,自己是大齡女青年,對待感情非常謹慎,很認真地付出了感情。他倆在交往中,李先生一直謊稱自己未婚,多次要求其做女朋友,對其以老婆相稱,也要求其稱他為老公以表達娶其為妻的願望,並採取各種方式騙取自己的感情,直到李先生隱瞞已婚事實被揭穿。可見,李先生的行為嚴重侵犯自己的貞操權和健康權。現起訴要求判令李先生書面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50萬元、治療婦科病的醫療費1540.60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所謂貞操是指男女性純潔的良好品行,其主要表現為性的不可侵犯性,以使民事主體保持自己性的純潔性。貞操權作為一種獨立的以人的性自由、性安全、性純潔為特定內容的人格權,應當由法律予以保護。本案中,被告隱瞞了已婚的事實,並以結婚為目的與原告交往,誘使原告與其發生性關係,顯然已侵犯原告的貞操權。現原告要求被告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符合法律規定,予以支持。然而,原告主張的精神損害撫慰金50萬元過高,法院根據本案事實酌定為3萬元。
  鑒於原告提供的證據不能證明其支出的醫療費與被告侵害行為存在因果關係,故原告要求被告就此賠償的訴請,不予支持。當然,在審理本案中,法院要求被告親自到庭陳述相關案件事實而被告予以拒絕,其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綜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一審判決。
(原標題:有婦之夫騙未婚女上床 滬首例侵犯貞操權案判賠3萬)
(編輯: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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