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劉曉玲)清晨六點多吃早餐時就同朋友一起豪飲,共喝下白酒一瓶、啤酒六瓶。醉酒駕車回家途中撞上路邊車輛,在酒精刺激下他瘋狂駕車逃逸,結果又連續撞到六輛機動車和一輛自行車。近日,司機劉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檢方批准逮捕。
  2014年4月某天清晨六點多,剛拉完活兒的劉某與朋友二人來到暫住地附近的攤點吃早餐。一時興起,點了一瓶白酒,誰知二人越喝越高興,喝完白酒後又喝掉六七瓶啤酒。七點左右,酒足飯飽的劉某開車上路,剛行至南小街二隊西三路交叉路口時,便與路旁停放的一輛QQ轎車發生碰撞。此時,本該停車報警等待事故處理的他,在酒精的作用下頭腦發熱,駕車一路向東行駛,先後撞擊了六輛機動車,其中包括一輛公交車,並且撞傷一位剛騎自行車出小區的六旬老人。直到撞到路邊隔離樁無法行駛後才停車。後經酒精檢驗測試,劉某血液酒精含量達217.1mg/100ml。 最終,因為這種在車輛行人密集街道瘋狂駕駛的行為,劉某被檢方批准逮捕。
  檢察官劉洋介紹,劉某之所以被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不是危險駕駛罪批捕,是因為前罪較之後罪起刑點高,處罰更重,根據法律規定,當有醉酒駕駛行為,同時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以處罰較重的罪論處。  (原標題:早點攤上飲酒七瓶 瘋狂逃逸連撞八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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